关于批准瑞昌市2019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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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人常发〔2019〕45号 (2019年12月30日瑞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市人民政府: 瑞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提请的《关于2019年财政预算调整的报告》(瑞府文【2019】126号)。会议同意,财政总收入由年初预算的380000万元调整为40003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由年初预算的340180万元调整为5322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年初214796万元调整为257842万元);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的335000万元调整为478918万元。2019年基金收入由年初预算的112794万元调整为168791万元;基金支出由年初预算的112040万元调整为168282万元。2019年经省政府批准,省财政厅核定我市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61956万元,其中:新增债券47568万元、再融资债券14388万元。一般新增债券13370万元全部优先用于学校建设、普通公路建设、城市建设等公益性项目支出。会议决定批准该报告。 附:瑞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19年财政预算调整的报告(瑞府文【2019】126号)
瑞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12月3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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